企业认证证书撤销名单(2020年10月)

2020-09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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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二十七条“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,认证的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,认证机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,并予公布”之规定,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《认证资格的暂停、恢复、撤销或缩小认证范围管理程序》关于证书撤销的相关规定,我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0年10月9日对以下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予以撤销。名单如下:

序号企业证书号企业名称
100117Q310528R3M/5100柳州大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
2
00118Q31308R1S/5100德阳特肯机械有限公司